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手套防静电手套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实验方法,判定规则,标志及使用说明,包装,运输和储存,穿戴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签定防静电针织手套的品质,其他类防静电手套可参照执行。
编织要求: 防静电纱手套应使用13针及13针以上的手套编织机编织。要求内容: 要求内在质量和外观质量两个方面。内在质量包括防静电性能、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为牢度、耐摩擦色牢度、顶破强力、纤维含量、灵活性,外观质量包括规格尺寸、表面疵点 、缝制和编织要求。工业手套缝制要求: 手套的缝合部位,缝合要仔细,针迹密度不低于7针/cm,缝迹直向拉伸不脱不散,防脱散缝合长度不低于1.5cm。分等规定:防静电手套以双为单位,分A级和B级两个等级。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同为A级者定位A级,内在质量、外观质量不同级别时,按最低级别定等。
分类按产品类别分为防静电面料缝制手套,防静电沙线编织手套。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